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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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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涉氨制冷企业液氨泄漏事故多发,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液氨管道发生泄漏,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涉氨制冷企业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
为切实加强对涉氨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涉氨企业安全事故发生,6月3日吉林宝源丰事故发生后,我省立即开展了“涉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涉氨涉氯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并于7月至9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涉氨涉氯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把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开展自查和执法检查,一是基本摸清了底数,为安全监管奠定了基础;二是排查治理了一批安全隐患;三是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四是严格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推动了涉氨涉氯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但总体来看,全省涉氨企业安全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是冷库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冷库外部距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等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是制冷系统设备设施落后残旧、年久失修、锈蚀严重,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到位;四是电气配备、用电管理不规范,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等不落实;五是消防设施不完善,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缺少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六是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低,安全知识缺乏,没有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七是对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监管缺位现象,一些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涉氨企业的安全监管,省安委会制定了《全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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